业务简介
打包放款业务是指吉林银行根据出口商与国外进口商签订的销售合同(或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和国外银行开立的以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有效信用证正本,以出口收汇为还款来源,为出口商的备料、生产和装运等履约活动所做的短期融资。
业务特点
1) 缓解资金压力。在生产、备货等阶段都不需要占用出口商的自有资金,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2) 增加贸易机会。在出口商自身资金紧张而有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出口商可以申请打包贷款,增加贸易机会。
适用对象
1)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2) 为吉林银行授信客户,资信良好,出口履约能力强,信用评级符合吉林银行规定。
业务流程
1) 出口商填写《打包放款申请书》,同时提供信用证正本、出口销售合同及吉林银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2) 经吉林银行审核后,与出口商签订《打包放款合同》;
3) 放款后,吉林银行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确保用于执行信用证而进行的生产备货等用途;
4) 出口商收汇后归还打包放款本息。
注意事项
1) 出口商必须为信用证的受益人;
2) 以过期的信用证不办理打包放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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