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单分期是指账单日次日至到期还款日前一日期间,持卡人向我行申请将已出账单一定人民币消费金额办理分期偿还。申请金额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已出账单中人民币消费总金额(不含取现、分期付款以及我行规定的其它交易)的90%。
业务优势
申请便捷——网站、短信、电话随时办理,实时知晓申办结果
期数灵活——3、6、9、12期等多种期数供您选择
金额自选——最高可达账单余额90%,一次打包申请
还款轻松——首期本金和手续费记入下个月账单,享受更长免息期
自由消费——信用卡消费均可申请
申请渠道
1. 电话申请
2. 网上申请
3. 短信申请
手续费收取标准
期限 |
3期 |
6期 |
9期 |
12期 |
单期费率 |
0.80% |
0.75% |
0.70% |
0.65% |
年化费率 | 14.34% | 15.27% | 14.87% | 14.09% |
注:每月手续费=分期总金额*手续费率,将在分期后的每个账单日按期入账并收取。
参考示例
王小姐的账单日是每月15日。1月15日出账单后,当期账单全部应还款额为10000元(均为人民币消费金额),王小姐觉得还款有些压力,在1月25日致电吉林银行,申请对全部应还款额中的9000元(10000×90%)办理9期账单分期,申请获得通过。她每月账单情况如下:
账单月 |
当期应还款额 |
||
1月 |
1000元(当期账单全部应还款额-账单分期金额) |
||
2-10月 |
每期分期本金 |
每期分期手续费 |
每期分期应还款额 |
1000 |
63 |
1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