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7座及以下非营运客车、轿车
服务范围:我国行政版图内救援公司覆盖的各省市(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不包括救援资源无法覆盖的区域,如沙漠、沼泽、海滩、河道、田地等非常规铺装道路以及高速公路、隧道、大桥、高架道路等政府部门规定限制救援公司开展道路救援活动的道路。
服务项目及提示:
一、拖车服务
车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行驶,拖至就近修理厂/4S店(甲方指定地址)
(20KM内免费,超出部分7元/KM收取)
二、送水、送油、送防冻液、搭电
1、送防冻液、送水:客户车辆因故障或疏忽等原因,发生行驶途中出现车辆防冻液泄露或耗损的情况时,我司提供送防冻液、送水服务。我司承担防冻液和水递送服务费,相关购买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2、送油:客户车辆因燃油耗尽,需紧急送油服务时,我司提供送油服务(每次递送最多10升)。送油服务需符合当地政府政策要求,如因当地政策要求无法提供送油服务的,我司采用拖车方式将客户车辆拖至距离最近的加油站,为客户解决燃油问题。我司承担燃油递送或拖车服务费,相关购买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3、搭电:客户车辆因电力不足造成车辆无法正常启动时,我司提供电瓶搭电服务,保证车辆能够正常行驶。
三、轮胎充气、更换轮胎
客户车辆因轮胎破损漏气或爆胎等原因无法行驶时,我司提供轮胎充气或更换轮胎服务。客户需提供足气备胎(如车辆安装防盗螺丝,应提供防盗螺丝套筒),如客户无法提供备胎或车辆有2个或2个以上轮胎爆胎,即无法在现场完成换胎服务时,我司采用拖车方式将客户车辆拖至距离最近的修理厂。
四、关于可能产生救援额外费用的提示
救援过程中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在免费救援服务权益的基础上,可能会产生救援额外费用(如:辅助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额外费用部分由客户自行承担。
五、服务取消规则
订单受理成功后,客户在20分钟内取消,不收费。
订单受理成功后,20分钟内可支持取消订单。超过20分钟不支持取消订单,服务视为已完成。
六、服务说明
申请救援的车辆状况和客户行为不符合以下任何一项除外责任,并同意在下述情况下可免除责任:
1、车辆参与赛车、拉力赛、速度或耐久性测试以及在非官方道路上驾驶;
2、因故意损坏,破坏或者参与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故障;
3、车辆的抛锚是直接或间接的因警方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介入引起的;
4、车辆故障后引发的任何相关费用或财产损失:
5、车辆在非常规铺装道路上行驶(非常规铺装道路系指:除公路、城市道路和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以外的其他地方。包括但不限于矿区、厂区、林区、农场单位自建的不通行社会车辆的道路、乡间小道、田野机耕道、河床、沙滩山地等不适合车辆行驶的道路);
6、车辆用于出租车、网约车、租赁等商业用途;
7、车辆用于试乘、试驾用途;
8、任何不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问题;
9、当车辆的驾驶人员处于下列任一情况者:
1)处于醉酒状态中。如果客户车辆的驾驶人员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交通法、机动车行驶法、道路安全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的,则视为醉酒。
2)当客户车辆驾驶人员处于毒品、毒物、非处方的麻醉剂的影响下。
3)不具备客户车辆类别应有的驾驶证或相应证件,或驾驶证等证件因违规而被吊销或吊扣的。
10、因客户或客户委托的驾驶人员违规,而导致超员、运载物品或动物的重量、乘载或安排方式上违规,并成为事故或损失的主要原因的;
11、当车辆不具备应有的文件或证明(包括技术检验及强制性保险)或不符合法定的、受益人车辆运行公共道路交通的要求的;
12、当车辆运载碳氢燃料、易燃易爆或有毒矿物质或其它物料造成损失的;
13、当车辆作为救护车运载伤员或作为灵车运载死者的;
14、当车辆所承载的行李未做良好包装或承载了易碎易腐物品的;
15、经服务人员现场认定车辆情况与客户报案描述严重不符,且此种误描述根据服务人员的专业判定,并非是客户对车辆认知欠缺而导致的;
16、客户不配合检查或蓄意破坏仪表等设施导致服务人员无法检查车辆,不配合验证身份的;
17、在施救过程中客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对交通法规规定的客户车辆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项目不承担责任;
18、在实施救援过程中,仅对其过错施救行为导致的直接损失负责赔偿,若因客户车辆自身问题(如:拖车钩、拖车钩座或车前盖断裂、脱落等)或其它非操作过错导致的客户车辆损失,或导致其他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9、由于自然灾害(如山体滑坡)、极端天气、爆发战争、敌对行为、暴乱、骚乱、恐怖活动、政府行为、火灾、爆炸、洪水、破坏或正式罢工以及类似的正式劳动争议、停电或电信网络中断(以下统称“不可抗力”)等事件而不能救援或迟延救援的。